王明義,1945年7月生,河南鹿邑人。196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68年7月參加工作。大學學歷。
1963年9月在河南焦作礦業學校采掘機械化專業學習。
1968年7月在觀音堂礦務局曹窯煤礦勞動鍛煉,任觀音堂煤礦政工組、辦事組組長。
1979年12月任河南省鹿邑縣委組織部干事。
1983年11月任河南省周口地委組織部青年干部科科長,河南省太康縣委副書記、縣長,河南省扶溝縣委書記,武裝部黨委第1書記。
1986年9月任周口地委委員、組織部部長,周口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。
1990年9月任周口地委書記、地區行署專員、軍分區黨委書記。
1994年10月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、黨組書記、武警河南總隊第1政委、黨組第1書記。
1998年1月任河南省副省長、黨組成員、省公安廳廳長、黨委書記,武警河南總隊第1政委、黨委第1書記。
2000年8月任河南省副省長、黨組成員。
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、副省長、黨組成員。
2001年11月任河南省委常委、副省長、黨組副書記。
2006年1月任河南省委常委、河南省人大副主任。
2006年10月任河南省人大副主任。中共16大代表。